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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调差补差案件系专业性极强、专业复合的新型诉讼案件。接案后,律所组合法务、审价结算专业团队与法院进行专业沟通,在法院依法支持下取得突破性判例,为施工单位挽回1440余万元巨额经济损失,简述如下:
某造价超3亿元的大型公建项目开工后钢材市场价格大幅上涨超25%,但因业主与施工单位对施工合同中确定信息价基准时间理解存在分歧,业主拒绝调差导致施工单位面临超千万元巨额损失。
律所团队代理施工单位,紧扣“不能以合同签订时尚未知晓的信息价作为调差基准价”和“调差基准价必须按照国家计价规范的强制性要求”等关键点为企业维权,并联合专业审计单位为调差基准价说明提供有力支撑,最终律所调差的事实、法律理由与法律法规及专业结算规则获法院依法支持,为施工单位挽回经济损失1440万元。
这是律所向建筑工程专业诉讼领域迈进的重要一步,标志着律所对建筑工程结算案件的专业办理能力达到了新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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