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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改善小微企业融资状况,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推动银行、融资担保企业等金融机构更有力地扶持小微企业发展,5月19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人民银行、税务总局等八部门联合发布《支持小微企业融资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现将《措施》中与公司融资贷款相关的主要政策内容和相应建议提示如下:
一、关注政策性贷款推出情况,合理调整融资结构:《措施》要求金融机构向外贸、民营、科技、消费等重点领域倾斜对接帮扶资源,加大首贷、信用贷、中长期贷、法人类贷款、民营类贷款投放,以优化小微企业贷款结构。近期公司可向合作银行了解上述类型政策性贷款产品情况并按实际需要办理,妥善消化公司融资需求。
二、充分利用政策性转贷工具,缓解资金周转压力:《措施》要求银行统筹运用无还本续贷、展期、调整还款安排等方式,做好小微企业贷款到期接续支持。公司可密切关注合作银行和其他银行转贷、还款相应政策或规定出台情况,相应调整转贷安排或切换更优惠的融资平台,提高资金周转效率并缓解资金压力。
三、积极控制贷款利率和费用,降低公司融资成本:《措施》要求银行结合市场行情和自身资金成本合理确定小微企业贷款利率,进一步优化小微企业融资服务定价管理,清理违规收费,原则上不再要求企业追加增信手段。故公司对银行贷款利率过高、现有的不合理收费及在合作过程中提出额外的增信要求可主动向其高层或监管部门提出要求纠正或取消,以更好地降低自身融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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