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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包单位突破合同约定的固定总价起诉总包单位主张固定总价以外工程款及高额利息,本所作为总包单位的代理律所,先从固定总价专业角度进行抗辩否定其超额工程款,并同时提起反诉主张其延期142天应赔偿停工损失,期间进行大量工期与损失锁定的搜证工作。最终法院采纳我方工期主张,否定了对方的不合理拆分工期主张,对延期时间予以认定,同时根据我方申请的鉴定结果支持了工期延误大型机械损失,驳回对方超额工程款及利息的诉请。本案充分展现了律所在建设工程领域处理工程款争议、工期反索赔的专业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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