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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A公司以公司员工B某涉嫌职务侵占为由向公安机关报案,指控其利用职务便利通过设立C公司非法占有A公司应得利润,案件进入刑事侦查程序,同年12月公安机关对B某采取刑事拘留限制其人身自由35天,2025年1月因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由公安机关继续侦查,公安机关对B某取保候审。2025年6月,B某委托本所李信平律师作为其辩护人。2025年8月,辩护人向公安机关提出A公司与C公司系正常平等合理民事合同交易非业务员飞单侵占的绝对无罪辩护意见,后案件经各部门慎重讨论,公安机关于2025年12月依法作出《撤销案件决定书》认定B某没有犯罪事实。本案辩护人通过厘清合法买卖合同关系与职务侵占犯罪之间的边界,以及对民营企业经营逻辑的深刻理解,避免了无辜当事人遭受刑事追诉,也合法维护了B公司作为中小企业的合法财产权与经营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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